近來打房很熱門,但想想,如果真要平抑房價的話,在過去蔡萬霖等人在炒地皮等等當時就該著手了,現在要做的話便容易影響到一些用昂貴價格買屋的無辜百姓其權益。
不過若是由政府方面著手的話又不同了,這時國宅便是個很好的使力點,看現在國宅的規範,雖然是給低收入戶,但依舊有被作為炒作賺錢的空間,試想,讓人民有地方住是多麼重要的事,居然可以被少數人的炒作而戕害多數人居住的機會,因此我認為的改善分案是:
1.與其讓當權者有機會把國土賤賣,不然將住宅區的部分都規劃成國宅區,且更重要的是讓以後的國宅都是不可以被個人與個人之間買賣的,只能是個人與國家之間,就算前全付清了後也一樣。除了不能賣之外其他權力都一樣。
2.基於不能買賣,因此購屋的花費要降到現行價格的一半以下,讓低收入戶能更容易有自己的家。除此以外,向各建商邀案,增加非低收入戶的國宅,房屋等級與選擇性較高(較大或設備更高級等等...)價格也比低收入戶的國宅高,但還是比市面上的屋子便宜,但有著一人最多也只能買一戶等等的限制。如果能令便宜的國宅之於其他住宅的比例顯著提升且各地都有,如此就算別人不降,人民還是有便宜的房子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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